我的新書《進擊的自由:在威權時代攀爬資訊高牆》即將在下週三推出,即日開放預售,請多多支持,早買早享受。
月前,眼見 Rocky 即將在 Netflix 下線,不再讓電影擱在口袋名單,接連看了整個系列共六部作品。
在我這代長大的,即使不是拳擊迷、不進電影院甚至不看「明珠 930」,或多或少會看過 Rocky,記得史泰龍那個總被打至眼腫臉腫的形象。電影細節我本已忘得差不多,這番從頭到尾重看系列,我才後知後覺地發現,擂台佔的篇幅其實不多,真正好看的,從來不是 Rocky 如何打贏對手,而是他如何面對生活,以及一個明知自己會輸的人,仍然決定站上擂台。
戲裡戲外,都是小卒
除非你是我的「資深」讀者,否則 Rocky 首部電影多半比你老,上映於 1976 年,已經是 50 年前的事,主演的史泰龍,當時 30 歲。
如果你像大多數人一樣,在 Rocky II/III/IV,或 First Blood 後才認識史泰龍,你會有一種他一直是動作巨星的錯覺。實情是,史泰龍一身肌肉是後期的事,Rocky 之前他是個寂寂無聞的演員,像《喜劇之王》中的尹天仇(周星馳),終日發夢當上電影紅星,卻一直只能演些不起眼的小腳色,十分潦倒,是條不折不扣的魯蛇,loser 是也。而 Rocky 首部電影之所以那麼好看,正是因為無論戲裡戲外,史泰龍都完美地演出一場「魯蛇的逆襲」。
先簡單介紹 Rocky 的故事(不能怪我劇透 50 年前的經典電影吧?!)。
住在費城的 Rocky Balboa 靠為黑幫收數維生,是個三流拳手,年屆三十,生活平淡,鍾情於在寵物店打工的 Adrian。另一邊廂,原定在費城舉辦賽事的重量級拳王 Apollo Creed,對手臨時因傷缺陣,遂以給機會菜鳥為名,搞噱頭為實,隨意挑選了並無排名的 Rocky 作為對手,只因 Rocky 的綽號 The Italian Stallion(意大利種馬)引起了他的興趣。
到了比賽日,經過刻苦操練的 Rocky 面對開賽初段有點輕敵的 Apollo,打起來毫不失禮,即使被揍得眼腫臉腫也奮力還擊,無論如何不認輸,撐至 15 回合的最後一秒,最後雖以點數落敗,卻贏得了更寶貴的尊嚴,在蜂擁而上的記者群中,高喊 Adrian 的名字。
狗也養不起的日子
1975 年,年近三十還沒有機會擔正的史泰龍觀賞拳王阿里與 Chuck Wepner 的世界重量級拳賽,對寂寂無聞、根本不應與阿里同台的 Wepner 撐足 15 回合,更在第 9 回合一度把阿里擊倒,深受感動。
事後,史泰龍躲在破舊的公寓構思數月,再用三天半時間寫成 Rocky 的劇本,到處找電影公司談。結果,監製 Irwin Winkler 與 Robert Chartoff 看罷劇本十分感興趣,把劇本交給聯美(United Artists),開價二萬五千鎂購買劇本,計劃找具知名度的演員如羅拔烈福去演。
當時,史泰龍已經非常潦倒,據本人自述,銀行帳號一度只得 106 鎂,連愛犬 Butkus 都得賣掉,卻直到對方提高報價至三十多萬鎂依然拒絕出售劇本,堅持自己當主角,結果電影公司就範,但對該安排信心有限,只提供一百萬鎂製作預算。
爭取到演出機會及三萬五千鎂片酬,史泰龍第一件做的事是買回愛犬,電影中 Adrian 送給 Rocky 、陪 Rocky 一起跑步操練的鬥牛獒,正是由 Butkus「本人」用回自己的名字飾演。
一百萬鎂,對美國電影製作經費來說是很低的預算,Rocky 製作上的不少安排,背後都是為了省錢,比如尾段拳賽的觀眾席燈光很暗,是為了掩飾席上臨時演員人數不足;很多街頭場面都沒有申請拍攝許可,沒有劇本也沒有綵排,為怕警察干涉而搶拍,不少鏡頭一 take 過。電影中 Rocky 跑步經過意大利市場(9th Street Italian Market),友善的菜販拋給他一個橙,就是拍攝期間真實發生,而非刻意安排。
Rocky 最為經典的鏡頭,要算是 Rocky 晨跑至終點、在費城藝術博物館前跳躍的畫面,館前的 72 級樓梯,更因而取名 Rocky Steps。說起費城,也不知道是刻意安排還是巧合,Rocky 上映的 1976 年,正值美國立國 200 年,電影以立國之地費城為背景,而劇情本身講述身處社會底層的移民後代,只要有才華又夠努力,在這片土地也能打出一片天,如此「說好美國故事」,又再為 Rocky 的傳奇平添一份意義。
適逢 Rocky 上映 50 週年,美國立國 250 年,史泰龍這段比電影更像電影的經歷,已被拍成電影 I Play Rocky,下月在美國開畫。
人生不是賀歲片
正如電影中沒有人想過 Rocky 能與 Apollo 分庭抗禮,電影上映前恐怕連史泰龍自己都不敢期望過高,結果 Rocky 不但全球大收二億多鎂,是製作成本的二百多倍,更贏盡口碑,獲得 10 項奧斯卡提名並勝出其中 3 項,包括最佳電影,史泰龍一舉成名,成為動作巨星。
那之後,Rocky 本身成為知名品牌,30 年間的 6 部作品,除了 V 集相形失色,其餘都票房大收,再衍生出以 Apollo 之子為主角的 Creed 系列共 3 部作品,繼續全都取得相若票房。
以上集中談元祖 Rocky 電影,但其實 II、III 集也並不遜色,IV 集甚至創下系列票房新高,但口碑上始終回不去第 I 集的高度。除了缺少新鮮感,更根本的原因在於 Rocky 已經名成利就,無論劇本怎樣為他安排新一輪挑戰,也難以產生共鳴。唯有在第 I 集(及整整 30 年後的第 VI 集),Rocky 才是一個活生生、被生活壓得喘不過氣的普通人,觀眾才有代入感,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
人生不是總會大團圓的賀歲片,很多時候,無論怎樣拼命,現實就是不會讓你贏。與其迷信「努力就必有回報」的心靈雞湯,倒不如認清事實,在注定會失敗、會挨揍的日子裡昂首挺胸,做一條輸都輸得有姿勢、有尊嚴的魯蛇。
這是跨越半世紀的 Rocky,讓我們學懂的事。
不要低頭 光環會掉下來
你是魯蛇 不要為俗眼收斂色彩
——《女神》(誤)
p.s. 以往郵報配圖通常是平日街上的隨手拍,怎麼今期會是費城藝術博物館?因為,這也是我拍的呀。攝於 1997 年 6 月,用的當然不是手機,而是單鏡反光菲林機,Canon 50E。在找配圖的過程中,我還找到自己當時的玉照,有 100 個讚我下期就公開(放心,不可能的啦,除非你為了我在 Substack 開幾十個帳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