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陣子在 Netflix 無意間看到《鋼之鍊金術師 Brotherhood》,忍不住重看了這部我超愛的作品,除了初看時那份感動,這番重看才發現,賢者之石竟跟 AI 驚人相似。《鋼鍊》是廿多年前的作品,AI 顯然不是作者有意識的植入的隱喻,然而神作之謂神作,正是能跨越時空,預視未來吧。
2001 年,《鋼鍊》開始於《月刊少年 GANGAN》連載,旋即大受歡迎,推出單行本之餘,動畫版也在 2003 年播放,並於 2004 年初,約第 25 集追上漫畫進度,在原作者荒川弘的提議下,動畫組直接「hard fork」出一條新的故事線。
動畫專屬的情節不算太爛,但鋼鍊迷如我多數更鍾情於原著,因此又再有了鋼鍊動畫 2009 版,原汁原味呈現原著的故事,取名《Brotherhood》。一輪背景交代,為的是釐清本文討論的是原著,不然只看過鋼鍊 2003 年版的觀眾,可能會摸不著頭腦(以下含大量劇透)。
廿年前的神作,如何預言生成式 AI?
鍊金術:理解、分解和重建物質的科學。然而,它並非萬能的藝術,不可能無中生有,如果想得到什麼,就必須付出同等價值的東西。這就是等價交換法則,所有鍊金術的基礎。根據這條法則,鍊金術師之間有一個禁忌:嚴禁人體鍊成。因為,甚麼能等同於人類靈魂的價值?
——《鋼之鍊金術師》
等價交換,是鋼鍊世界觀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概念,然而,它是否牢不可破的鐵則,卻大有討論空間。鋼鍊的主角兩人,在故事中從頭到尾都在追尋賢者之石,相信它能打破等價交換原則,以人體鍊成救回弟弟阿爾馮斯的身體,及哥哥愛德華的左腳與右臂。
劇情開展不久,兄弟二人驚訝地發現,賢者之石雖然非常強大,但竟是由人的靈魂鍊成,即使是一小片賢者之石,也需要用上大量人命鍊製。二人其後揭發更驚人的大陰謀,原來整個國家被規劃成一個超巨型鍊成陣,終極大 boss 父親大人打算犧牲全國的人命,鑄造超級賢者之石,讓自己擁有超越人類,神一般的能力。
說到這裏,有沒有令你想起 Anthropic 掃描並銷毀幾百萬本書,訓練出超強大語言模型 Claude 的巴拿馬計劃?還有 AI 巨企投入深不見底的資源,希望開發出 AGI,於各方面超越人類的通用人工智能?
賢者之石與大語言模型:無代價創造的幻覺
在鍊金術的世界,只要持有賢者之石,就能打破等價交換法則,不用祭出鍊成陣,無需付出代價,隨手就能鍊成各種物品甚至生命。
在我們的世界,有了 AI,人類彷彿也能打破等價交換法則,不用準備各式工具,無需付出努力,彈指之間即能生成各種文章、圖片、音樂、影像、程式。
隨著劇情開展,我們得知賢者之石打破等價交換法則是錯覺,事實是賢者之石先是吞噬了無數人的生命,才有後來以靈魂為代價鍊成各種物品及生命的能力,是如假包換的「人血饅頭」。
人類以 AI 生成各種內容及「創作」,瞬間跳過數十年的閱讀與苦練,事實是 AI 事前抓取、提煉、蒸餾人類數十年甚至上千年的智慧、創作及心血,再於每次生成時以電力作為代價。正如 OpenAI 執行長 Sam Altman 曾打趣說,單是用戶在對話中加入 Please 及 Thank you,就讓 OpenAI 耗費上數千萬鎂。
上周郵報所附的民意調查「AI 巨企購入大量二手書,掃描並銷毀...」,戰況激烈,最後,「雖然沒有違法,但在道德層面十分可惡」以 36% 排名第一。
另外,我也首次把民調同步貼到 Threads 收集意見。由於 Threads 容不下五個選項, Substack 上最少人選的「褻瀆神聖的紙本書,罪該萬死」被拿掉,餘下的四項中,同樣由「雖然沒有違法,但在道德層面十分可惡」勝出,得票率更達 53%。
賢者之石極度邪惡,既然 AI 公司訓練大語言模型就如鑄造賢者之石,因此「在道德層面十分可惡」,似乎合情合理。
真的是這樣嗎?
銷毀之必要:版權法框架下的荒謬現實
銷毀書籍的畫面確實令愛書人痛心,然而斥責之前,最好先去了解背後的原因。
事實上,就算出版社本身,銷毀書籍也是常有的事。除非一開始就不要過量印刷,否則當作者的合約期滿,剩書唯有銷毀;即使在合約期內,若存貨多得無論如何賣不出,為減省存倉成本,也可能會銷毀部分。
AI 公司掃描二手書後銷毀書籍,根本原因不是其他,正是版權法。所謂「版權所有,翻印必究」,版權之謂版權,核心是不容複製。轉移格式,在 Bartz 控 Anthropic 一案一案中獲裁定合法,法庭認為,擁有一本書,有權將它數位化。然而,假如變成電子檔後保存著紙本,那就不單是數位化,而是從一變二,換言之就是盜版。
主流認為銷毀書籍「雖然沒有違法,但在道德層面十分可惡」,然而,造成這個現象的除了 AI 公司的需要,大前提是用這套邏輯去保護作者的版權法。
在道德倫理層面,這帶出甚為有趣、卻讓人相當為難的問題。守法地銷毀書籍十分可惡,那違法地在掃描後留住書籍,會否變得可愛?還是說,只要把書籍數位化,就無論如何都很可惡?
傳統的道德倫理往往首先受直觀感受主導,進而演化成法律制度保障。直觀感受跟法律制度在大部分情況一致,比如直觀感受告訴我們殺人不對,成熟的社會全都會立法禁止。然而,當出現一種情況,直觀感受跟法律制度提供的答案相反,對與錯該如何分辨?
超越等價交換:紙本的文物價值與 AI 的共存之道
雖然中二病的我經常借用動漫解釋概念,但引喻失義,比喻一定有它的邊界,切勿照單全收。
無論賢者之石跟大語言模型有多相似,前者的材料是無可替代的寶貴生命,後者是技術上可以無限複製的數位內容。AI 公司購入二手書,不是因為要吃紙,而是要把它合法化成數位內容,作為訓練的材料。
換言之,假如 AI 公司能跟作者與出版業達成共識,合情合法合理地獲取用於機器訓練的數位內容,銷毀紙本書是毫無需要的。
回到上週的民調,一方面「雖然沒有違法,但在道德層面十分可惡」得票最高,另方面「褻瀆神聖的紙本書,罪該萬死」得票最低,然而,既然沒有誰把紙本書視為不可褻瀆的聖物,為甚麼又有那麼多人認為銷毀書籍在道德層面十分可惡?
我大膽推斷,那是因為紙本書同時帶有內容及 artifact(姑且翻譯為「文物」)的屬性。買書是一回事,看書往往是另一回事,買書非為看書的人多的是,看書不買而找其他方法的人亦多得很。AI 公司要的只是內容,卻因而銷毀了有紀念價值、具文物屬性的紙本書,是讓人大火的原因。
我雖然功能導向、不解溫柔,但認同紙本書作為文物、紀念品的面向,也快將出版只印一百本精裝的《進擊的自由》。我相信,這種以紙本滿足文物的屬性,電子版滿足內容流通的需要,既能化解 AI 與書籍之間的張力,也是出版業界的出路。
大語言模型不是賢者之石,只要作者有足夠強的意志讓作品完整留下,AI 的強大,不必以摧毀書籍作為代價。
如果只是收到十就交還十,那根本沒有改變。所以,這次換我們把幸福傳回去了。如果收到十,就把自己的「一」加上去,變成十一再傳給下一個人。這雖然很渺小,但卻是我們好不容易想出來的「否定等價交換的新法則」!
——阿爾馮斯・愛力克
p.s. 有別於一般人的刻板印象,《鋼之鍊金術師》的作者荒川弘是位女性,原名荒川弘美,出道時為避免讀者對女性的定見,從本名拿掉一字作筆名。荒川弘出生於北海道,從農業高中畢業後,當上漫畫家之前,在家族的農場從事了七年的耕作與酪農工作,有「牛媽」之稱,作品中充滿生命體驗和人文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