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從 2001年由史丹福大學法律系教授 Lawrence Lessig 創立至今已有17年歷史,進入香港也有 10年,但身邊很多創作者以至公眾都對之所知甚少,又或是有所誤解。我們日常接觸的內容如報章雜誌、電影音樂、教材論文,絕大部分依然使用傳統版權制度,十分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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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創意 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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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從 2001年由史丹福大學法律系教授 Lawrence Lessig 創立至今已有17年歷史,進入香港也有 10年,但身邊很多創作者以至公眾都對之所知甚少,又或是有所誤解。我們日常接觸的內容如報章雜誌、電影音樂、教材論文,絕大部分依然使用傳統版權制度,十分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