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創意 任重道遠
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從 2001年由史丹福大學法律系教授 Lawrence Lessig 創立至今已有17年歷史,進入香港也有 10年,但身邊很多創作者以至公眾都對之所知甚少,又或是有所誤解。我們日常接觸的內容如報章雜誌、電影音樂、教材論文,絕大部分依然使用傳統版權制度,十分封閉。
簡言之,共享創意是一個對創作保持部分限制的授權方式,介乎傳統最常看到的 © 即保留一切權利,…
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從 2001年由史丹福大學法律系教授 Lawrence Lessig 創立至今已有17年歷史,進入香港也有 10年,但身邊很多創作者以至公眾都對之所知甚少,又或是有所誤解。我們日常接觸的內容如報章雜誌、電影音樂、教材論文,絕大部分依然使用傳統版權制度,十分封閉。
簡言之,共享創意是一個對創作保持部分限制的授權方式,介乎傳統最常看到的 © 即保留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