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教室 II — 從價值到價格
《漂流教室:一種貨幣一個世界》發表後,有讀者認為把 Proof of X 看成是共同體的核心價值是言過其實,並舉例津巴布韋人用美金,或港元鎖定美金兌換率,不代表兩地支持美國量化寬鬆。我好喜歡這些回應,它帶出了問題的關鍵,但問題不在拙作,而是價值和價格的脫鉤。
價格推導價值 捨本逐末
回說貨幣的其中一個功能價值衡量(measure of value),法定貨幣的出現,使得國民全都使用同一單位去衡量事物的價值,即定價,方便交易。然而假如以為任何事物都可以其價格(price)推導其價值(value),是嚴重的價值觀扭曲。具價值是一回事,值錢又是另一回事。
試想像有位老婦,長女 Alice 放棄工作在家陪伴,次子 Bob 環境不佳少給家用,三女 Carol 經濟能力高每月多給家用,要是老婦以家用衡量孝道,會是何等無理。如此淺白的道理誰都能懂,偏偏社會上的確每日充斥著這種邏輯,大眾把財富與成功畫上等號,家長以不同專業工資水平指點子女選擇學科,特首以產業的 GDP 佔比衡量對社會貢獻… 歸根結柢,全是混淆了價格和價值,或者乾脆本末倒置,樂於捨本逐末。
價值觀之謂價值觀,正是如何衡量事物的價值。《小王子》有云,最重要的東西都是看不見的,加上沒法交易,因此我們不會也沒法為自由、平等、公義、生命等定價。稍為次要的很多東西,往往也是難以交易和定價,比如金馬獎為甚麼彌足珍貴,是因為它肯定電影的藝術性和對社會的意義,否則何須評審,按照票房十大頒獎不就簡單了。價格不單只不能反映所有價值,甚至有些事物之所以珍貴,正正是因為沒法用價格衡量,沒法用錢購買。2016 年《十年》奪得金像獎,有位沒看過該片的電影人憤憤不平,指五十萬拍不出好片,又是另一以價格衡量價值的老海鮮。
傳統貨幣反映物理價值 社群通證演繹精神價值
當然,錢能買到的東西還是很多,甚至可以說佔了大部分。歷史上貨幣的出現是為了交易,能夠以貨幣衡量價值的,都是價值金字塔中下方物質層,可以交易的衣食住行和服務,那同時也是法定貨幣不能逾越的邊界。正是由於這條界線,共同體若要為其核心價值觀提供誘因,或者衡量持份者的貢獻,就需要開發出自有的社群貨幣,或曰「通證」(token)。我更傾向使用後者,除了因為絕大部分人對「貨幣」的概念早已被「法定貨幣」挾持,還因為「通證」除了貨幣的特質(「moneyness」),還可能進一步擁有貨幣沒有的功能,比如用作「vo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