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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就买自已的纸本~然后销毁~制造通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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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高先生書展玩得這麼開心,都不忍心一本正經破壞氣氛來問比較嚴肅的叔學學術問題了。但是,再開心怎麼能荒廢叔學!看你突然提到proof of work, 就想起讀《區塊鏈社會學》時就想問的關於proof的問題了。

1. 在書中3.1你說“Proof of X的X,就是共同體的核心價值;共同體所用的社群通證,就是其核心價值的載體。不做出一種貨幣,就沒有盛載核心價值的容器"

2.在書中2.2你提到區塊鏈共識機制,比特幣和以太坊用的是Proof of Work,Cosmos用的是Proof of Stake

如果綜合1,2看,得出一個結論:比特幣和以太坊核心價值是挖礦工作,Cosmos 是質押?

如果此結論成立,那麼回到LikeCoin。

3.LikeCoin 在Cosmos 系統裡(如果我沒說錯的話),就是說LikeCoin目前的核心價值是質押?

4.一開始發明LikeCoin 時你說LikeCoin 是Proof of creativity,創作力挖礦,貌似是Proof of work 的範圍(況且那時好像在以太坊)

所以綜合1,2,3,4得出結論,LikeCoin 自从有了自己的chain 後核心價值改變,從創作力到質押?

這也是因為最近突然關心了下創作基金有點疑惑,不明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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