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而不膠 淺談開放商業模式
(共享創意全球峰會 2019 隨筆二)
如果有人說我左膠,此人大概沒有接觸過世界其他角落的一些腦袋。去年我在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全球高峰會分享如何利用區塊鏈作底層,讓分享內容有利可圖,與會者有彈有讚,最負面的回應是,我污染了共享運動。
共享創意與開源運動成就相去甚遠
共享創意的發起人都是大學教授;初段推動的多為律師;最活躍的群體一為由藝廊圖書館博物館等組成的「GLAM Galleries Libraries Archives Museums」,二為教育工作者組成的「OER Open Education Resources」;都是我欣賞的人,而同時都是「堅離地城」的居民,不考慮賺錢不特以,甚至有些不食人間煙火,不太需要考慮經費來源。因此,一直以來,共享創意社群對商業模式的著墨很少。
共享創意推動了十八年,積累了十三億筆內容,對世界做出實質貢獻。但相對軟件開源運動,廿多年來,使得所有科技巨擘都或多或少使用,主流的手機、電腦作業系統除了 Windows 全是基於開源內核,連微軟都越來越擁抱開源甚至可能已成最大推手;共享創意無疑是沒有達到相同的高度。我認為當中最重要的原因,正是開源運動照顧到參與者的商業模式,而共享創意沒有。
社群開始意識創收的重要性
可幸的是,今年我再次回到高峰會分享「納米回饋你按讚的開放內容(Nano rewarding the open contents you Like)」,與會者都十分受落;更難得的是,會中還有至少另外三個演講,都談論到分享同時創收,開放商業模式的重要性,另方面,除了 GLAM、OER、Culture、Community Development 等現有社群,會關心收入的創作者社群正在醞釀,種種變化讓我不再感覺邊緣化,確認在開放的前提下尋找商業模式,的確是共享運動的關鍵之一。
事實上,開放和創收之間的張力,不只存在於共享創意社群,更存在大眾心目中。你很可能聽過甚至說過「既然不付錢也能看,為什麼要付錢」這種話,正是這種心態的體現;潛台詞是,「如果要我付費,你得先把內容鎖起來。」既然封閉才有回饋,開放沒有;換句話說,社會的回饋機制,壓抑開放,鼓勵封閉。於是,創作者做出內容,二話不說先保留一切權利;媒體想糊口,首先要築起付費牆;就連巴士的時刻表和行駛數據,都要說成是公司私有資產,扭盡六壬用來圖利 — 而我們的政府同意這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