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快到了,粵語有句話叫「冬大過年」,即過冬比過年更重要,祝願大家都能跟家人一起過節,珍惜團聚的時光。
上週的文章反應平平,屬意料之內,正經八百,長篇大論的文章通常都是這樣,何況年末將至,到處瀰漫著節日氣氛,肯開信就很不錯了。本週我學乖了,輕鬆聊聊對出版的看法,更重要是,給大家送一份小禮物。
出版 = 作品 ^ (流傳 * 留存)
我雖然經常談出版,但從來沒說過甚麼是出版,畢竟那似乎是每個人都懂,很有共識的概念,煞有介事去定義它有夠奇怪的。
不過,有些古早的概念,隨著年代變遷,科技發展,意義也會逐漸改變。過往,出版是指把文字、圖片等內容編輯成書本、報章、雜誌,申請 ISBN 或 ISSN(國際書號、國際標準期刊號),做好排版,印刷一定數量,再運送到社區或者其他地區、國家發售的整個過程;時至今日,傳統出版業界大致還是這樣理解。可是,如果我們著眼的不是工序與流程,而是「發表概念或者故事讓群眾閱讀」這個效果,採用電子書方式會簡單便宜得多。甚至,在手機打開一個 app,發布兩句說話,就能被全球看到了,有些 apps 在發布文字框旁的按鍵正是「publish」。門檻是大幅拉低了沒錯,但難道按一個 emoji 鍵讓全世界看到就是「出版」?互聯網進入民間三十年後的今天,到底「出版」意味著甚麼?
這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是既然要從事出版,當然要有我的演繹才知道該做甚麼。對我來說,只要創作者把輸出視為「作品」,希望它「流傳」和「留存」(粵語均唸作 lau4 cyun4),就是「出版」。換言之,長度不是重點,形式不是重點,方法也不是重點,目的才最重要。
比如說,Alice 寫萬字長文,打印出來寄給特定的朋友,那不是出版而是私人信件;Bob 用 Instagram 隨心發 stories,24 小時自動焚毀,那是表達和分享,但不是出版;Carol 同樣用 Instagram,但用心拍照和配上心情短句,公開發表,也希望作品能一直留下來,那麼在我心目中,Carol 正在出版。
還記得最後一次出席香港博客年會是 2018 年春節,那可能也是最後一屆活動,當時同檯的博客很多都早已停更、甚或關閉個人網站,改用 Facebook 或者 Instagram,更別說是接近六年後的今天。我雖然比較老派,只寫文章和書,也依然主張創作者無論如何維持一個開放的個人網站(開放是指有特定網址,不必登錄就能訪問),但很同意這種比較…